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上接B版)一、交易背景及目的鉴于航油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大,且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降低原油、航油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二、业务概况1、业务规模:任一时点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人民币9亿元,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2、业务品种: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3、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三、会计核算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1、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账面资金的浮动亏损及保证金追加;如保证金追加不及时,存在因标的合约被强行平仓,形成实际损失的风险;期权合约交易采取权利金的交易方式,如购入期权产品,可能面临全部权利金的损失风险。(2)流动性风险:期货品种在最后的交易日期间波动较大,市场流动性不强,可能难以找到交易对手,导致价格剧烈波动,造成资金损失。(3)操作风险:包含账户资金配置不到位、操作人员失误等内部操作风险,以及因交易时间限制、交易系统故障,无法与期货公司、场外期权交易对手及时联络,导致不能完成相关业务,影响交易正常进行,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4)汇率风险:因公司套期保值产品主要采取美元计价,外汇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造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资金的损失。(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因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不合规而导致的资金损失。2、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公司将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控制头寸,持仓量不超过合约匹配时期的用油量,也不超过未来一年的航油使用总量,从而降低原油价格波动风险。(3)公司将控制原油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或期权的权利金,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4)公司原油套期保值设置止损线,规避期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风险。(5)期权合约履行中如交易对手违约,严格按照合同事先约定,行使相关权利,防范风险。(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相关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情况。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原油、航油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原油、航油价格波动带来的财务不利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六、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的需要,以降低原油、航油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七、备查文件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特此公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03月31日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夏航空公告编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年12月31日止),具体如下: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公司于年10月16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万张,每张面值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年10月22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第ZK号)。2、前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募投项目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2)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公司于年0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融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融贸易”),同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云融贸易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制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规定。年10月29日,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年09月27日,公司、云融贸易、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签约各方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00元。截至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9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2,,.00元、取得活期利息收入4,,.95元、支付银行手续费7,.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元,具体如下:①使用情况(截至年12月31日止)单位:人民币元■②存放情况(截至年12月31日止)单位:人民币元■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无。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无。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无。5、临时将闲置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情况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前次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1)第一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年12月0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分别于年08月19日、11月24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3元、,,.25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2)第二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年12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分别于年09月24日、11月18日、11月29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9元、,,.62元、91,,.89元至募集资金专户。至此,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完毕。(3)第三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云融贸易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年12月31日,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00元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1)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截至年12月31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05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即,,.82元,为扣除发行费用后金额)的13.10%。(2)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以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截至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投项目“购买2架A系列飞机”已经交付1架,还有1架尚待交付,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拟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无。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与承诺的累计收益差异情况无。四、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无。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六、本报告的批准报出本报告已经公司于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特此公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03月31日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年12月31日止)单位:人民币万元■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数填列,为77,.42万元;没有考虑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利息等收入情况。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年12月31日止)单位:人民币万元■注1:上表中“预计效益”详见公司于年10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章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之“(五)未来收益分析”。注2:上表中“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未填列原因是募投项目对应的2架A系列飞机截至年12月31日止尚未交付完毕,也未开展实际运营,故尚未产生实际效益,也无法对比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华夏航空公告编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0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其中,对华夏云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云飞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亿元、对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2亿元、对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继续有效),自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1、华夏云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1)基本信息■(2)主要财务数据(单体)单位:人民币万元■(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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