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关于发布电子客票第1

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7次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发布19项团体标准:

1.《电子客票第1部分:航空公司》

T/CATAGS34.1-

2.《电子客票第2部分:中性票》

T/CATAGS34.2-

3.《电子客票第3部分:地面服务代理》

T/CATAGS34.3-

4.《电子杂费单第1部分:航空公司》

T/CATAGS35.1-

5.《电子杂费单第2部分:销售代理》

T/CATAGS35.2-

6.《电子杂费单第3部分:地面代理》

T/CATAGS35.3-

7.《航空公司旅客预订数据交换规范》

T/CATAGS36-

8.《航空公司航班库存数据交换规范》

T/CATAGS37-

9.《民航旅游产品动态打包查询预订数据规范》

T/CATAGS38-

10.《附加服务中联运电子杂费单数据交换》

T/CATAGS39-

11.《航空公司旅客资料交换规范》

T/CATAGS40-

12.《逾重行李电子化处理规范》

T/CATAGS41-

13.《离港系统前端功能及技术要求》

T/CATAGS42-

14.《行李报文数据交互规范》

T/CATAGS43-

15.《民航客机电子图形化装机单规范》

T/CATAGS44-

16.《民用航空重要信息系统可靠性评估规范》

T/CATAGS45-

17.《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可靠性监控管理规范》

T/CATAGS46-

18.《旅客航空运输登机牌二维条码格式和技术要求》

T/CATAGS47-

19.《预付费关联的附加服务销售接入规范》

T/CATAGS48-

以上团体标准自年2月2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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